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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  

答案是可以的,但是各家保險公司規定不一樣呦~~

小薇在保經公司可以提供多家專案組合,讓我們來看看保險公司的規定。

中國人壽:懷孕28 週內,無不良體況且體檢正常者,可申請投保任何險種。
          懷孕28 週(含)以上,僅受理癌症險主約,不受理其他險種申請。
遠雄人壽:懷孕中皆可檢附媽媽手冊申請投保。但新薔薇女性終身保險不予承保。

富邦人壽:若妊娠週數>12 週者,得提供媽媽手冊申請投保。
          另外懷孕七個月(28週)以上,住院醫療保險暫不承保,產後一個月再重新投保。
全球人壽:懷孕達28週(含)以上者,除防癌險外,其他險種暫不受理其投保申請,待其產後一個月且健康狀況無礙後,才可申請投保。
新光人壽:懷孕中皆可檢附媽媽手冊申請投保。

但是但是,還是有除外條款

第十五條【除外責任】

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,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:

一、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(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)。

二、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

三、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。

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,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任:

一、 美容手術、外科整型。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,不在此限。

二、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。

三、 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。

四、 裝設義齒、義肢、義眼、眼鏡、助聽器或其他附屬品。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,不在此限 ,且其裝設以一次為限。

五、 健康檢查、療養、靜養、戒毒、戒酒、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。

最常碰到就是以下情況,很多媽媽都會問:那我剖腹產保險可以賠嗎? 答案是:不一定!要看原因

有些媽媽是看良辰吉日迎接寶寶,自願剖腹產的情況當然是不行! 非於自願情況的剖腹產保險公司才會接受理賠歐~

 

六、 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。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:(以下原因會理賠)

    (一)懷孕相關疾病

        1、子宮外孕。2、葡萄胎。 3、前置胎盤。 4、胎盤早期剝離。 5、產後大出血 6、子癲前症。 7、子癇症。 8、萎縮性胚胎。 9、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。

(二)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,包含:

1、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、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。

2、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。

3、有醫學上理由,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。

4、有醫學上理由,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。 5、因被強制性交、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。

(三)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,並符合下列情況者:

1、產程遲滯:已進行充足引產,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(經產婦超過14小時、初產 婦超過20小時),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,或第二 產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。

2、胎兒窘迫,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:(1)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,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 持續性者,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。(2)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.20者。

3、胎頭骨盆不對稱,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: (1)胎頭過大(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)。 (2)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(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)。 (3)骨盆變形、狹窄(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.5公分以下)並經骨盆腔 攝影確定者。(4)骨盆腔腫瘤(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,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 盆腔腫瘤)致影響生產者。

4、胎位不正。

5、多胞胎。

6、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。

7、兩次(含)以上的死產(懷孕24周以上,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)。

8、分娩相關疾病: (1)前置胎盤。 (2)子癲前症及子癇症。 (3)胎盤早期剝離。 (4)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。 (5)母體心肺疾病: a、嚴重心律不整,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 者。 b、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,並附診斷證明 。 c、嚴重肺氣腫,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。

七、 不孕症、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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